互联网产业园一期10号楼18-19层室内装饰工程(第二次)
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
(公示期:2021年 06 月 18 日至2021年 06 月22 日)
注:1.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,应当先向发包人提出异议,由发包人答复;对答复不满意的,才能向投诉受理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。投诉应当按照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和《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》(渝发改标[2014]1168号执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