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联网产业园二期7号楼第11-19层装修工程增置设备采购
中标候选人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
(公示期: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)
备注: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,应当先向发包人提出异议,由发包人答复;对答复不满意的,才能向投诉受理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。投诉应当按照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和《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》(渝发改标[2014]1168号)执行。